提出如下問題:
2012年購入豐田客車2014年9月出售怎樣交增值稅,交消費稅的車是2014年才讓抵扣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購入豐田客車如果抵扣了進項稅,現在銷售就按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購入豐田客車如果沒有抵扣進項稅,現在銷售就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7號
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中“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