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汽車銷售公司,銷售免稅農用三輪車,免交增值稅,購入時為13%增值稅,認證然后進項稅額轉出,銷售開票時開具13%稅率還是零稅率,請老師告知結果并提供相關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 規定: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