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受托代銷供應商產品,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負責配送至終端客戶手中,物流公司自收到產品直至配送到客戶手中大約需要3-7天時間,期間暫替我公司保管產品,我公司根據路程遠近結算配送運費,比如三環市區5元/件,市區郊縣10元/件,其他地市15元/件,鄉村鎮20元/件。根據財稅[2013]106號營改增政策,我們結算給物流公司的配送運費,適用該政策中的哪個稅目?簽訂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明什么?是否按照貨物運輸合同計征印花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物流企業是指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物流企業。
2、提供倉儲,增值稅稅率6%
3、提供配送服務,增值稅稅率11%。
4、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5、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