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2005年開發區政府給了一塊地做新廠房,當時公司沒有出任何資金,開發區政府自己出了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幫忙公司辦了土地證,現在稅務稽查要公司交所得稅,我不知道有沒有相關文件對于這種情況有規定,望予指教!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享受地方政府政策補貼,應該做免稅收入或不征收收入申報,如果在享受地方政策給與的優惠政策的當年沒有做這方面的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可征收企業所得稅。
2、比如: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七、關于企業不征稅收入管理問題
企業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凡未按照《通知》規定進行管理的,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