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免稅的農產品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我想知道從農產品的購入,日常水電的耗用(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農產品、以及增值稅稅款的減免,帳務如何處理?
我國稅法規定:對于農林牧業有所得稅免稅的優惠,我想問我公司可以享受優惠嗎?具體如何操作?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會計核算:
1)小企業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關于印發《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通知
財會[2011]17號
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超過小企業標準的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2、科目設置可參考: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
3、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
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