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你好,就上次提的問題的追加,2005年25號文中只提到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當地地稅局通知也交納水利建設基金,請問企業是否交納水利建設基金,如果不交,有相關的文件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水利建設基金是地方性收費項目,由各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哪些行業需要交納水利建設基金,由于各個省市自己制定,所以全國沒有統一的標準。
對于此部分每個省都要交,而且水利建設基金的減免也是各省自行規定的,現提供湖南省的文件供貴公司參考以下。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湘財綜[2011]45號)文件的規定,第十條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設基金:
(一)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二)國家規定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三)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四)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