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承包荒山荒地要取得發票要交什么稅,需要辦什么手續,有沒有稅收優惠?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承包人以發包人的名義對外經營,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為承包經營。
2、若承包人不從出包方分回利潤,支出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不涉及稅收。若承包人從出包方分回利潤,則需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無不征稅依據)。
3、土地使用稅:
《關于企業范圍內荒山 林地 湖泊等占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號
對已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