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在研發的一個新藥品種,已完成2期臨床。現跟A公司達成協議,從現在開始由A公司和我公司共同完成該新藥的后續研發及后期臨床等,產生的各項費用由兩個公司共同承擔,自此該新藥帶來的所有收益由A公司和我公司共同享受。因前期的研發和臨床都是我公司獨立完成,所有前期費用都是我公司支付。故,A公司現支付我公司一筆錢,作為對該新藥前期的研發、臨床等各費用的補償。請問,我公司收到A公司的該筆補償款應如何做出賬務處理,又涉及哪些稅,以及有沒有什么合理的避稅方法呢?請老師指導,為感!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合作研發的前提是雙方共同就不同的技術提供研發成果,前期你方的研發成果應該歸你方所有。所謂給與的補償會涉及稅收問題。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涉稅問題,需具體分析。涉及知識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