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發現上年基建期間附產15000噸礦石收入直接沖減了在建工程,成本也計入了在建工程�,F自查后補稅,但我們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請問:1、用什么會計科目做賬?2、上年期末有虧損可以抵減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將補繳的稅款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然后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潤”科目。或者直接計入“利潤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潤”科目。有虧損可以先彌補虧損。(虧損必須是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前虧損)
2、補繳以前年度稅款情況可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第42行附列資料中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