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從總部進了一些貨,是以樣品的形式走快速通關進來的。我們也不需要支付總部貨款。請問首先這些貨能賣嗎?其次,如果賣的話能給對方開具增值稅票嗎? 如果可以開我們就只有收入,沒有相關成本可以結轉。有問題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不支付貨款,屬于接受捐贈收入,涉及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二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
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銷售后,無發票無法在稅前確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