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請問:我公司與一勞務公司簽訂協議,服務內容包括“車間麩皮機器灌包費、人力灌包費、拆包費等”,這些項目應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還是增值稅應稅勞務?是否屬于營改增范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車間麩皮機器灌包費、人力灌包費、拆包費等”,這些項目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不屬于營改增范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12-12
附件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章 應稅服務
第八條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