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單位買了一個飲水機5800是否計入固定資產,計入固定資產幾年攤銷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guī)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我個人認為如果規(guī)模小的話飲水機也可以算固定資產,規(guī)模大得話可以算作易耗品分類管理 。入固定資產資產也可以,預計它的使用年限是幾年,在那個年限中攤銷就可,以上是法律規(guī)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只要不低于此年限就可以。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