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為客戶代儲物資 2014年第四季度 應收倉儲費50萬元, 但是要2015年1月才結算,開具發票,請問,1、50萬元,2014年做會計收入,還是2015年做會計收入。 2、2014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時,這50萬元,是否一起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否有文件??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50萬元應在2014年確認收入的實現。
2.2014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這50萬元要一并繳納。
因為收入確認時點是在提供服務的期間確認為收入。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