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關于國稅總局2014年57號文件的,如果營業稅與增值稅每月低于3萬是同時可以享受免稅政策,還是按企業主體來說,一個月收入未超過3月的才可享受免稅?盼回復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兼有增值稅應稅項目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納稅人,既屬于增值稅納稅人,又屬于營業稅納稅人,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57號)明確,納稅人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營業額,分別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增值稅和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