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
我單位職工有50人,剛開始每人入股5萬,現在自然人股權轉讓給某直屬庫,經評估增值13000元,經雙方協商,三年內歸還職工股金63000元,在這期間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息,現在直屬庫決定退還職工的股本及利息,請問退職工的股本及利息職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評估升值的那一部分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文件的規定,第三條第五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從以上可以看出,利息及增值的那部分要交個人所得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