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你好:
我公司在經營一家大型商場,個體戶以租賃方式租入我公司柜臺經營,我公司按年收取租金。我公司代個體戶繳納水電費、取暖費,作賬時水電費收支都從管理費用走,供電局只對我公司開具發票,取暖費掛往來,發票同上,一收一付平。稅務局要求我公司以上代收項目繳納營業稅,請問專家我們需要繳納營業稅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如果你是以電表數收取電費,而將供電部門開具的發票分別開給其他部門,也沒有加其他手續費的話,是可以免交營業稅的.否則會作為營業稅的價外費用并入收入中交營業稅,如果不能準確核算營業額,要并入銷售額交增值稅.如果供電部門將專用發票全開給公司,那么你收到其他公司電費時要作進項各轉出.收到普通發票應作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