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問我們是房地產開發公司,我們和施工單位簽的建筑工程合同里后面含的甲供材和設備有:鋼材、水泥、配電柜、潛污泵。那么我們采購的暖氣片、鋁合金窗、水表、入戶門、低壓開關柜等等,還從建筑工程合同總金額里扣除嗎;這些是甲供材嗎;甲供材補營業稅誰掏錢呢?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合同中規定甲供材和設備有:鋼材、水泥、配電柜、潛污泵。所以你們采購的暖氣片、鋁合金窗、水表、入戶門、低壓開關柜等,就不應是甲供材料和設備,應包含在建筑工程合同總金額里。
“甲供材”在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有專門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如果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未載明“甲供材”金額,甲供材仍要并入建筑業營業額一并計繳營業稅。但印花稅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計算征繳印花稅時,這部分通常不需要計算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