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金稅年維護服務費407按規定減征增值稅,要作為增值稅附加稅的計稅基礎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附加稅它是附加稅的一種——附加于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中的一種。
計算公式:城建稅=(交納增值稅或消費稅或營業稅)乘以適用稅率。適用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3%和2%。
所以,減征的增值稅,不能做為附加稅的計稅基礎。而應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