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商業零售企業,黃金消費稅在零售環節繳納,請問我公司如將黃金批給其他企業,能不能按批發環節不交消費稅呢,怎樣才能算批發呢,有什么規范的手續可以操作,按批發環節不交消費稅處理賬務?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金銀首飾消費稅只在零售給消費者個人這一環節征收,銷售給企業不征。經營單位兼營生產,加工,批發,零售業務的,應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或者劃分不清的,一律視同零售征收消費稅.
只要貴公司具備批發的經營范圍,而且要分開核算批發與零售的金額。就可以。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