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A公司為四川省內一家專業從事施工建筑的總承包商,于2013年承建了內江市某小城鎮建設的土地平整及區內道路施工建設工程(說明:建設方為X縣政府, 工程采用BT模式,由該縣內的一大型企B公司融資建設,工程建成后,X縣政府再收購,A公司為從B公司處承包土地平整及區內道路建設工程),因為各種原因,A公司與B公司只簽訂了一份意向性合同,至今,因為工程單價的沒有談妥,B公司沒有與A公司辦理工程結算,只支付了少量的工程預付款。A企業因沒有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即未收取工程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依據為由,未進行營業稅申報納稅;今年11月,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送達限期納稅通知書,要求A公司按工程形象進程進行納稅申報。請問,A企業未申報納稅是否正確?稅務機關要求按工程形象進度納稅是否有法律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企業所得稅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二、企業在各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一)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3.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ǘ┢髽I提供勞務完工進度的確定,可選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測量;
2.已提供勞務占勞務總量的比例;
3.發生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
(三)企業應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勞務收入總額,根據納稅期末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年度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后的金額,結轉為當期勞務成本。
3、可將預收收入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先計入“預收帳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