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子公司,母公司在深圳,母公司代我子公司付設備款,發票直接開到我子公司,財務如何處理;另外有一專利是母公司與專利公司簽的,但專利是由子公司使用,發票是否能開到子公司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應付款---母公司
同時,要同母公司簽訂一份委托付款協議。
2.合同簽訂方和發票收票方保持一致。如果一定要開給子公司,那么簽訂合同變更協議,將原合同上母公司變更為子公司,同時做委托付款,由子公司出具委托母代為付款的委托書,并聲明由此產生的法律糾紛,母公司免責的條款。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