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集團公司主要從事園林綠化設計與施工,現將集團名下的一塊土地無償劃轉(撥)到全資子公司(集團公司與子公司都不涉及房地產),根據(財稅〔2002〕191號)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問:無償撥付是否可以理解成是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免交營業稅,理由是雙方是總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子公司的經營利潤的好壞直接由總公司承擔。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土地使用權視同銷售有關規定如下: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發生應稅行為:
(一)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通知 》(國稅發[2009]91號)規定:
�。ㄒ唬┓康禺a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
1.按本企業在同一地區、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4號
八、資產劃轉
對承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行政性調整、劃轉國有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免征契稅。
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征契稅。
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
發文字號: 財稅【2006】第162號
三、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四、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