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和相關學校簽訂學生實習協議,學校分批派遣學生到我公司實習,期限是6個月,我們按月支付給學生實習費用,學生這部分工資還需要對方提供發票嗎?我們不用發票能直接用工資單列支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學生這部分工資不需要對方提供發票,可以直接用工資單列支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2-04-24
一、關于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