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支付給職工的過節費,如春節、五一、國慶等節日的過節費,是應該計入工資總額,做到應付職工薪酬,還是直接做為管理費用-福利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三、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四、關于職工福利費核算問題?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