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以下甲方向乙支付的代理傭金,乙方開營業稅發票嗎?
甲方: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代理甲方以下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
1.1 代理傭金:是指乙方為甲方發展用戶、開展代理業務及提供售后服務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第一條 代理業務的內容、地域、期限
2
2.1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業務的內容包括:
2.1.1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CDMA UIM卡并為用戶辦理入網登記業務。
2.1.2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基礎通信產品(套餐)、增值服務產品、移動行業應用產品等服務產品。
2.1.3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充值卡。
2.1.4 乙方代甲方收取用戶的應繳費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普通的“代理服務費”不屬于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范圍,但商標專利代理、廣告代理屬于現代服務業中的“文化創意服務”已納入了營改增范圍。
此業務不是營改增的范圍,因此要開具營業稅發票。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