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是否繳納營業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應繳納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文件的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因此,通過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屬于金融商品買賣中的其他金融商品買賣。除個人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公司取得的收入應按上述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