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與地方政府簽訂的關于土地一級開發協議中約定,投資虧損由投資方與政府按比例承擔,土地出讓收益由投資方與政府按比例分成,同時協議約定,投資方企業按年累計投資額享受15%的固定收益,由政府撥付,公司收到政府返回款應交什么稅?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屬于利息收入,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固定收益按借款給政府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
國稅發〔1993〕149號
三、金融保險業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
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金融、保險。
(一)金融
金融,是指經營貨幣資金融通活動的業務,包括貸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
1.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包括自有資金貸款和轉貸。
自有資金貸款,是指將自有資本金或吸收的單位、個人的存款貸與他人使用。
轉貸,是指將借來的資金貸與他人使用。
典當業的抵押貸款業務,無論其資金來源如何,均按自有資金貸款征稅。
人民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