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
A房地產開發商手中有N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其中有一塊地M地塊在福州市,原地價款4000萬元,其余契稅及出讓印花稅等不計,公司期間費用為零�,F 該地塊市價8000萬元,A公司欲以8000萬元價格轉讓M地塊給B公司。
請問:A公司應繳營業稅,應繳營業稅為(8000-4000)×5%=200萬元?還有A公司是否需要土地增值稅的繳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后的余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征收土地增值稅。
是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對的,按您公司的賣出價減掉買入價的差額來征收營業稅。
謝謝您的再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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