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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是這樣的,1、進口時增值稅8.5元,銷項17元。進項轉出后應當是17-8.5+1.7=10.2元。 2、17-6.8=10.2元 兩項的應納稅額是一樣的。 |
專家回復 | 您好,是這樣的,進口商品和境內的銷售折舊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因為進口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海關是無法退稅的,所以您公司的進項稅額不用進行轉出可以全額抵扣。 國稅函[2007]350號 納稅人進口貨物報關后,境外供貨商向國內進口方退還或返還的資金,或進口貨物向境外實際支付的貨款低于進口報關價格的差額,是否應當作進項稅額轉出。現明確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合法海關完稅憑證,是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唯一依據,其價格差額部分以及從境外供應商取得的退還或返還的資金,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
專家回復 | 不用進項稅額轉出,可以全額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