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個稅返還手續費繳納營業稅的文件,能提供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營業稅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第一條規定“根據《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法規,儲蓄機構代扣代繳利息稅,可按所扣稅款時2%取得手續費。對儲蓄機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有關法規征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在這里,對于儲蓄機構所取得的返還手續費應征營業稅與企業所得稅是有著充分的政策依據的,但對于一般性企業所取得的返還個稅手續費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其應征營業稅,但卻也無法找到這部分收入應該不征或者免征營業稅的規定。
但如果根據營業稅條例中規定,對于企業所取得的手續費返還收入嚴格意義來講應按服務業中的代理業進行繳納營業稅,只不過因為該筆收入是從稅務機關取得因而模糊了征稅概念。
對于這一點目前在實踐工作中可能多數稅務機關都未對此進行實際征收,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也有部分省市對此行為已經作出征稅規定,如:《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納稅問題的函》(桂地稅函[2009]446號)“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的有關規定,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應繳納營業稅。”
因而,對于該項收入是否征收營業稅,企業還是與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后再作處理更為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