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想咨詢一下,關于小額貸款公司放款后,貸款客戶逾期未還本付息,這時候我還要展期計提利息確認收入嗎?有沒有相關法規或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以下規定不需要計提利息確認收入了,還請在咨詢一下主管稅務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現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所得稅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一、金融企業按規定發放的貸款,屬于未逾期貸款(含展期,下同),應根據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則,按貸款合同確認的利率和結算利息的期限計算利息,并于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屬于逾期貸款,其逾期后發生的應收利息,應于實際收到的日期,或者雖未實際收到,但會計上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二、金融企業已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會計上已沖減了當期利息收入的,準予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
三、金融企業已沖減了利息收入的應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時,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