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單位經營范圍只有種植(葡萄樹)�,F屬籌建期,可是政府撥付企業購買葡萄苗木補助100萬元,滿足三個條件屬于不征稅范圍,問題是我們現在屬于籌建期所購葡萄苗在生物資產---未成熟科目中核算,暫未形成資產,不征稅收入做納稅調增后沒有相對應的調減項目資產(籌建期未形成資產),怎么才能一次性將100萬元調增后不上稅,我不想已折舊的形式逐步抵減,這樣賬務處理很麻煩。
2、我單位給領導的汽車補助在福利費核算,那汽油費發票沒半年報銷一次10000元,這種形式上個人所得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生物資產---未成熟科目,也是屬于貴公司的資產,只要能單獨核算就可以,企業購買葡萄苗木的補助100萬元就不需要交納所得稅。
2、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