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綠化企業(一般納稅人),承接的綠化養護業務是按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來上稅還是按建筑安裝稅目來上稅,如按服務業是否屬于營改增的范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綠化園林公司從事經營活動,需根據其提供的不同應稅勞務來確定所適用的稅目、稅率。從目前興起的園林綠化市場來看,提供的應稅行為大致可分為三類:
一是綠化園林工程,這類工程往往與建筑工程相連,或者本身就是某個建筑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對園林綠化公司承接涉及建筑業務的綠化工程時,不論是否建有花卉種植場,均按“建筑業——其他工程作業”3%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二是花木養護、病蟲害防治,如上述案例中的場地維護收入,是指園林公司利用自身的人員、技術,為客戶的花木、園林提供保養、修護等服務,因此,其取得的勞務收入,應按“服務業—其他服務業”計繳5%營業稅。
三是花木租賃行為,實質是園林公司將其擁有的花卉、盆栽等植物提供給客戶擺放并定期進行管理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繳納5%的營業稅。
從以上可以看出,應按“服務業-其他服務業”計繳營業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