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老師根據財稅(2015)5號的文件,把(1995)48號的第一條和第三條,財稅(2006)21號第五條同時廢止 的規定,那我們房地產以土地作價入股土地增值稅怎么征收,土地作價必須要評估嗎
營業稅征不征,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提供信息,答復如下:
1.房地產以土地作價入股土地增值稅征收。(1)以投資額為收入額。(2)扣除金額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2.土地作價必須評估。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3.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若雙方共擔風險、利潤共享,不征收營業稅。與投資方不共同承擔風險,收取固定利潤的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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