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司為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類型的公司,公司現在聘請了幾本園林規劃師與二級建造師的相關人員,一次性支付給他們掛證補貼(有的掛證本身有在公司上班),費用一般是按年支付一次,每本不同的證件支付金額一般在1萬到1.5萬之間,是請問老師這個問題主要涉及到哪些稅收問題?是否需要代扣個稅,稅率是多少,適用哪個稅目,如何降低此類業務的操作風險?
2、因公司種植園林苗木的需要,在當地村民手中租用了近200畝的土地,租期為20年,租金按年支付,是不是這20年中,每年都要叫村民到稅務局代開租賃業發票給我司入帳。我司可能存在的涉稅風險主要在哪些方面,這樣的合同簽訂是否有稅收法律風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在本單位上班的職工,取得的這項收入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單純掛證不符合規定。
2、每年都要需要村民到稅務局代開租賃業發票給貴公司入帳,沒有涉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