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老師:我公司下屬子公司工會經費計提后統一交總公司匯總后,由總公司上交當地工會組織,有當地稅務局繳費收據,年終子公司是否需要作納稅調整,用總公司統一繳費依據是否可以抵扣,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需要調整,稅務機關的收據可以作為合法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0號):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地區,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也可憑合法、有效的工會經費代收憑據依法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