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
我司是生態農業公司,增值稅與所得稅有哪些優惠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①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②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③中藥材的種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⑤牲畜、家禽的飼養;
⑥林產品的采集;
(2)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3)遠洋捕撈。
2、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備案時納稅人需報送以下資料:
①《企業所得稅減稅、免稅申請書》一份。內容包含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②經營場地證明、林業產權證或相關經營證明;
③項目所得核算情況聲明;
④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附送資料一式一份,使用A4紙復印,加蓋納稅人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以上是一個大致的規定,具體到每個地方的執行需要聯系您的當地所屬稅務。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七)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八)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