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公司承攬甲方工程,工程總額100萬元,其中我們將20萬元分包給B公司,只考慮營業稅,稅率按3%。
問題一:我們公司給甲方開具發票,是按100萬元開具,還是按80萬元開具發票。
問題一:我公司是按100萬元繳納營業稅,還是按80萬元繳納營業稅。
問題三:我公司是按100萬元確認收入,還是按80萬元確認收入。
問題,老師最好是吧相關分錄詳細的幫寫一下。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照現行新的《營業稅條例》規定,總包方已經不是扣繳人了,總包方則按差額80萬元繳納各稅,作為分包方應是納稅人,要按20萬元收入到地稅開建安發票并繳營業稅及附加稅。
借:銀行存款 8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000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800000*3%=24000
貸:應交稅費 營業稅 800000*3%=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