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取得廣告位出租收入,請問該收入是按租賃業交營業稅還是按廣告業交增值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營改增的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2、發布廣告需有載體,廣告位屬于發布廣告的載體。廣告是依附在廣告載體上的,廣告載體是不能與廣告分離的,否則廣告載體不為廣告載體,這是受廣告法制約的。
3、開具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稅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