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為礦山企業,今年在生產區成立一個職工食堂專門為因工作不能回家就餐的職工提供用餐服務,單獨核算。職工刷卡付款,請問稅法對職工食堂購買餐飲用品取得的票據有相關要求嗎?對企業撥付部分免費就餐(工作餐)補貼所使用票據有規定嗎?工作餐費用應作為誤餐費還是食堂補貼?需交個人所得稅嗎?懇煩老師予以解答,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來信,答復如下:
1.稅法對職工食堂購買餐飲用品取得的票據沒有專門的要求。
2.稅法對企業撥付部分免費就餐(工作餐)補貼所使用票據沒有專門規定。
3.工作餐費用應作為食堂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
4.為避免稅務風險,對于食堂支出建議(1)保留規范的列支憑證;(2)積累相關的間接憑證,如證實支出活動的憑證——簽名表。
謝謝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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