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2014年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情況如下:長期股權投資賬載金額:1200萬元(成本法核算);通過股權交易所拍賣所得500萬元;壞賬準備計提1200萬元;并且已經作資產專項申報損失700萬元。請問2014年匯算清繳申報時是在年所得稅報表中如何填寫這筆業務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2、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6.第12行“(三)投資損失”:填報應進行專項申報扣除的投資損失賬載金額、稅收金額以及納稅調整金額,根據《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第11行相應數據列填報。
3、A105091《資產損失( 專項申報 )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于發生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專項申報事項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等相關規定,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納稅人資產損失會計、稅法處理以及納稅調整情況。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列“項目”:填報納稅人發生資產損失的具體項目名稱,應逐筆逐項填報具體資產損失明細。
2.第2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本年損益的資產損失金額。
3.第3列“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處置發生損失的資產可收回的殘值或處置收益。
4.第4列“賠償收入”: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資產損失,取得的相關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
5.第5列“計稅基礎”:填報按稅法規定計算的發生損失時資產的計稅基礎,含損失資產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6.第6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允許當期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金額,為第5-3-4列的余額。
8.第8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2-6列的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