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們是福建的一家道路運輸貨運企業,我們公司為司機投保的雇主責任險可以在稅前列支嗎?(作為貨運公司,司機是否可以認定為特殊工種,所投保的雇主責任險在稅前列支),具體參照什么文件?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貴公司為司機投保的雇主責任險不可以在稅前列支。
2010年06月28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雇主責任險雖非直接支付給員工,但是屬于為被保險人雇用的員工在受雇的過程中,從事與被保險人經營業務有關的工作而受意外,或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致殘或死亡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因此該險種應屬于商業保險,不能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