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對外(國外)支付一些費用關于注冊費、檢測費、宣傳費、會員費等,想知道這些屬哪些所得類型,服務類型,稅款承擔,是否涉及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否屬于勞務等?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客戶你好,你的費用是政府給個人還是企業的?支付給企業不需要區分所得類型,支付給個人不會設計會員費。根據以下文件娛樂業、廣告業應繳納文化事業費,宣傳費是否屬于廣告業,沒有明確規定,建議咨詢一下主管稅務機關。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稅字〔1997〕95號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以下簡稱繳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三條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費率為3%。
文化事業建設費費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四條 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繳費人應當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和規定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
應繳費額=應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3%
第五條 文化事業建設費由地方稅務局在征收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時一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