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有一個全資子公司,原來注冊資本是2000萬,2014年年底注冊資本減少到500萬,子公司是有利潤的,請問在減資的時候,子公司對母公司的股利分配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是根據稅法的哪一條規定來執行的? 另外請問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都要繳納印花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下收入為免稅收入:
②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益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子公司對母公司的股利分配屬于上述規定,所以不需要交納。
2、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甲、乙雙方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