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需要說明2點的是:
1、N公司是力煒公司,A公司是省輸變電公司,二個公司是不同法人的單位,所以,N公司承包A公司的食堂應該是存在營業收入和營業稅金的問題(注:是涉及到營業稅呢?還是增值稅?專家上次未回答?)。
2、A公司的職工食堂,由N公司承包經營,財務核算方式應該有幾種,專家上次回復的只是其中一種,而且,不夠詳細具體,所以,本人還是搞不明白。
因此,N公司承包經營A公司的職工食堂業務,所涉及到的賬務處理、稅務發票等方面,煩請專家耐心給予指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承包經營的概念:承包人以發包人的名義對外經營,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為承包經營。
2、請結合承包經營的概念,具體介紹你單位的“承包經營”的具體內容?請區分是承包經營還是租賃場地從事餐飲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