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園林公司主要業務是從外購置苗木,然后種植到可以銷售的時候進行銷售或者將苗木種到綠化區進行綠化工程,在此會發生相關的人工費等。這種業務有哪些相關會計科目,賬務怎樣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涉及生物資產或存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與農業生產相關的生物資產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
第三條 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
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包括生長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
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
第四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ㄒ唬┦斋@后的農產品,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二)與生物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第二章 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五條 生物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ㄒ唬┢髽I因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而擁有或者控制該生物資產;
�。ǘ┡c該生物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能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該生物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六條 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第七條 外購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可直接歸屬于購買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第八條 自行栽培、營造、繁殖或養殖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獲前耗用的種子、肥料、農藥等材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營造的林木類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郁閉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ㄈ┳孕蟹敝车挠市蟮某杀�,包括出售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產養殖的動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庫前耗用的苗種、飼料、肥料等材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第九條 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ㄒ唬┳孕袪I造的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ǘ┳孕蟹敝车漠a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成齡)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指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
第十條 自行營造的公益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郁閉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森林保護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確定。
第十一條 應計入生物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消耗性林木類生物資產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郁閉時停止資本化。
第十二條 投資者投入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條 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名義金額確定。
第十四條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并取得的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第十五條 因擇伐、間伐或撫育更新性質采伐而補植林木類生物資產發生的后續支出,應當計入林木類生物資產的成本。
生物資產在郁閉或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后發生的管護、飼養費用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 后續計量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按照本準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生物資產進行后續計量,但本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企業對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期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損益。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確定其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蛇x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產量法等。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條 企業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ㄒ唬┰撡Y產的預計產出能力或實物產量;
(二)該資產的預計有形損耗,如產畜和役畜衰老、經濟林老化等;
(三)該資產的預計無形損耗,如因新品種的出現而使現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產出能力和產出農產品的質量等方面相對下降、市場需求的變化使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的農產品相對過時等。
第二十條 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使用壽命或預計凈殘值的預期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或者有關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調整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或預計凈殘值或者改變折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