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運輸公司,有一家工廠通過我司運輸貨物,但要求我司把運輸發票開給其關聯銷售公司,請問運輸發票是否可以開給銷售公司,是否需要簽訂一切補充協議,什么類型的協議。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和誰簽的合同,就給誰開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