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生產型的出口公司。
出口報關單上顯示的是CIF價,申報免抵退需按FOB價申報,那么請教老師此分錄如下做是否正確?
借:應收賬款 CIF 價(假如USD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FOB價(假如USD90)
主營業務收入 海運費價格(USD10/1.13)
應交稅金-----銷項稅 (USD10/1.13*0.13)
另外:我看到有老師認為海運費不應入收入而應入“銷售費用”
是這樣嗎?那如果入銷售費用的話:以上分錄怎么做呢?我收客戶的貨款還是USD100?只是其中USD10元是代支付的海運費。
請教代支付的海運費如何做比較合適?是否有相應的法規文件?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按會計制度的規定,海運費是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沖減外銷收入時,以含稅價來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