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在促銷活動中,預售一臺汽車成功并最終銷售開票的經銷商就會送一份價值3000元的禮包給客戶,工廠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經銷商支持,稅務上對于這樣的變動促銷是要求藍字發票形式報支還是紅字發票形式?有何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按以下規定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6]12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近接部分地區詢問,因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納稅人發生的銷售折扣或折讓行為應如何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經研究,明確如下:?
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第二十六條 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第二十七條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