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有問題向您請教
我公司為一外貿出口公司,2010年收購一批貨物準備出口土耳其,增值稅發票已認證,但因土耳其近年受戰亂的影響,貨物一直沒有出口,經公司同意做內銷處理,銷售給個體工商戶,沒有開具增值稅發票。請問,我們做無票銷售可以嗎?需要哪些證明材料?謝謝庫存商品損失需要哪些證明材料,相關文件有哪些?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可以做無票收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有一行是專門填寫未開具發票取得的收入的,可以依據依據開具的收據,出庫單等證明業務實際發生的單據入賬。
庫存商品損失證明資料根據損失的性質不同,需要提供的資料也不同,請依據以下文件分析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25號
第二十六條存貨盤虧損失,為其盤虧金額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三)存貨盤點表;
(四)存貨保管人對于盤虧的情況說明。
第二十七條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
(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二十八條存貨被盜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保險理賠以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
(三)涉及責任人和保險公司賠償的,應有賠償情況說明等。